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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1日作者:鄂州市律师协会
2009-6-29
       2009年6月19日—21日,鄂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全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圆满完成了对执业律师的年度培训任务。全市61名执业律师参加了培训。这是自新《律师法》实施以来,鄂州市第二次举办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鄂州市司法局局长、市律协会长陈新佳出席开班典礼并作了动员讲话,对全市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全市律师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六种意识”: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二是强化全局意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三是强化宗旨意识,始终坚持执业为民。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五是强化自律意识,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六是强化学习意识,始终坚持完善提高。
     培训期间,湖北警官学院院长曹诗权作了题为《走出律师谈律师》、《找准位置、把握方向、认清形势、和谐执业》专题讲座,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副会长刘小平作了题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科学发展观辅导报告,全体参训人员观看了《物权法》光碟,赴红安县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市局政治处、市律协党总支组织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员召开了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履职讲评会。
 

    这次培训班取得了圆满成功,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市局领导、市律协领导对这次培训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听取培训工作情况汇报,对办好这次培训班提出了具体要求,多次研究培训内容和方法。各所主任都能督促所属律师按时参加培训,确保了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内容丰富。这次培训班虽然时间较短,但规定培训内容我们都已安排进来,并且辅导比较全面,讲课形象、生动,受到参训律师一致好评。三是形式多样。没有采取满堂灌的办法,融辅导、讲座、参观学习、看法律专题片、交流发言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真正地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大学习、大讨论氛围。四是要求严格。凡培训期间请假、迟到、早退、矿课的律师,一律视情况进行补课。五是效果很好。各位参训律师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专心做笔记,不仅学到了知识,还交流了思想和业务,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